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石龍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區六屆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3年10月12日
石龍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河南省企業創新引導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豫財科〔2023〕3號)、《平頂山市重大科技專項管理辦法(試行)》(平科〔2020〕3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注冊地在石龍區,項目實施在石龍區的企業,以及在石龍區創辦實體的高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園區等。
第二章 組織實施
第三條 資助獎勵申請由區科技局負責受理。
第四條 科技創新資助獎勵按年度實施,申請資助獎勵的單位及個人憑當年科技創新的相關批復文件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辦理資助獎勵申請手續,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不予受理。
第五條 資助獎勵申請受理后,由區科技局會同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對申請項目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匯總后,報區政府研究確定并公示予以兌現。
第三章 資助獎勵范圍及政策
第六條 專項資金資助獎勵范圍。專項資金資助獎勵創新平臺、科技人才引育、高新技術企業及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成果、科技項目等,重點支持創新平臺、科技人才、創新服務體系建設。
第七條 支持企業創新載體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創新工場、創客空間、星創天地等研發平臺,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平臺,分別給予15萬、8萬、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八條 加強人才引進培育。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的人才團隊分別給予8萬元、6萬元、2萬元、5000元的資助。
第九條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資助,對于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予以3萬元資助。對當年通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的企業給予5000元資助。
第十條 支持企業研發投入。全面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普惠政策,按照上級有關獎勵資助研發投入的政策實行獎補。
第十一條 鼓勵企業或創新團隊參加創新大賽和舉辦創新活動。對積極參加國家級、省級、市級以上科技部門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并獲得正式參賽資格的企業或創新團隊給予5萬元、2萬元、5000元資助;對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6萬元資助;對獲得省決賽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 10萬元、8萬元、6萬元的資助;對在平頂山市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3萬元、2 萬元、1萬元的資助。同一項目不重復獎勵資助。
第四章 資助獎勵監督
第十二條 申報單位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可靠,對以弄虛作假等方式騙取資助或者當年被認定為失信企業的,予以追回全額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并且3年內不得申報各類資助獎勵資金。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述新認定、新批準、新申報、新授權等資助項目,均按年度計算,自每年1月1日起統計。
第十四條 本辦法所述項目在享受國家、省、市優惠政策的同時,不影響在我區享受資助獎勵。新增創新事項,未在本辦法中列述的,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提請區政府研究后給予資助獎勵。
第十五條 本辦法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為準。